前方的水面,从涟漪翻滚,到渐渐的平静,足足用了十五秒。
十五秒的时间,巴德斯坎那个混蛋,他没有没有出现。
我同样没有在水中看到浮起来的尸体。
这说明了两件事。
第一件事,那个混蛋,他很可能真的死了,他的尸体陷进了淤泥里!
第二件事,这个混蛋,他身上的装甲板又救了他的命,他已经撤离了交战区域!
我的子弹最少有七发,击中了他。
在这种情况下,他还能活着离开,这混蛋的命也真是大呀!
“团……团长,我没事,你不用担心我!”
“我……呃,好痛!”
“我还活着,我还活着!”
就在我皱眉盯着前方的时候,在我脚下本是躺着一动不动的哈林姆,突然手捂着胸口,表情痛苦的发出了微弱的声音。
听到哈林姆说话了,我当场心头大喜。
该怎么说呢……
心里的喜悦瞬间扑面而来。
那种喜悦,我很难描述,甚至可以说,这种喜悦,距离我已经非常的遥远了。
那是一种你以为战友死了,却意外的发现那混蛋还活着的惊喜!
这种喜悦,是世界上最美妙的。
无法用语言来描述!
“哦,我的上帝呀!!”
“哈林姆,你这该死的垃圾,原来你还活着?”
“妈的,你吓死老子了,我还以为……我还以为你嗝屁了呢,我他妈都要和敌人拼命了!!!”
我嘴里大声说着,突然感觉自己的眼眶一热,竟然鼻子还酸了一下。
那感觉很奇怪呀!
我有些说不下去了!
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。
放在以前,打仗的时候突然而来的“感性”,这种事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我的身上。
因为我是一名职业雇佣兵,专业,冷漠,无畏!
我打仗的时候,是不讲感情的!
哪怕以前在炮火连天的战场上,看着平日里一起吹牛打混的同伴们被炮弹炸死,变成满天飞溅的碎肉,我也从来没有哭过。
当然,除了卡姆那次……
那个时期的我,心里只有无限的愤怒和烈火。
每当死去一个战友,我就必定会杀掉更多的敌人。
我的枪法,就是在这种愤怒中练出来的,是用敌人的一条条生命,造就了今天的我!
用我们团长的话讲,我们黑魔鬼的男人,从不轻易流眼泪!
因为我们是兵,黑魔鬼的雇佣兵!
在我们的佣兵团里,我们只相信八个字……以血还血,以命还命!
“妈的,你这个该死的垃圾,老子刚才差点都为你哭了,你这个蠢货!”
我嘴里气愤的说着,盯着脚下蜷缩着身体的哈林姆,嘴里忍不住笑出了声音。
与去看巴德斯坎死没死,我此时更想要陪在哈林姆的身边。
我发现,其实在我的内心里,我根本不在乎那个巴德斯坎的死活,我只在乎哈林姆,在乎我身边的人。
也许是我老了吧,虽然我只有三十岁,但我也是打了十几年仗的老兵了。
我和这个阿拉伯小子,我们之间,朝夕相处,早已经有了浓厚的感情。
他不仅仅是我带出来的兵,他更是我选定的接班人。
回想当初和哈林姆初次见面的场景,又滑稽又可笑。
那时候因为米娅,我一怒之下单挑整个琼鲸湾。
这个小子在车里遇见了我,那时我们还是敌人,他吓的要死。
他当时吵着要给我当仆人,可是时至今日,我从来没有把他当成仆人对待过!
“妈的,小垃圾,快撤!”
“你躺在地上别动,抓住我的手,老子带着你走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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