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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


![CDATA[有一个太疼爱自己的爹,也让人压力山大啊。
这世道虽重男轻女,但也不尽然全都是如此,也有更心疼女儿的人家,施伐柯的爹爹陆长淮便是个中翘楚。
陆长淮从陶氏怀第一胎开始,就期待着生出一个乖巧可爱的闺女来,那时街坊邻居三姑六婆都说陶氏肚子圆圆八成是个闺女,虽然这么说的时候大家都带着可惜的神色,但陆长淮却是期待得很,认真取了名字,施纤纤,取纤细柔美之意。
结果,生出一个儿子。
陆长淮不甘心,闹着陶氏再生个闺女,陶氏看着自己的大儿子施纤纤不禁五味陈杂,这个名字用在长子身上可以说是非常闹心了,这一次说什么也不准陆长淮那个缺心眼儿的提前取名字了。
果然,陶氏很有先见之名。
第二胎,又生了一个儿子,这次陶氏拍板取名施重山。
陆长淮看着两个臭小子,心里十分憋屈。
然后,又生了一个儿子,施重海。
陆长淮看着三个臭小子几乎绝望了,在大街上看到人家抱着香香软软的小闺女眼珠子都是绿的,吓得家里有闺女的街坊邻居都躲着他走。就在陆长淮已经放弃希望的时候,陶氏又有了身孕。
陶氏是个媒婆,那时刚刚升为官媒婆,又怀了身孕,恰是双喜临门,便给腹中的孩子取名伐柯。
于是,在一连生了三个儿子之后,陆长淮终于如愿得了个娇滴滴的小闺女,想也知道定然是含里嘴里怕化了,捧在手里怕摔了,妥妥成了一个女儿奴。
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名字的关系,施伐柯对于媒婆这个行当十分着迷,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铜锣镇最大的媒婆,然后和她的外祖母、母亲一样,成为一个官媒婆。
是的,施伐柯的外祖母和母亲都是官媒婆,从某种意义上来讲,她也是出自媒婆世家了……
看着女儿一脸讨好的样子,陶氏在心里深深地叹了一口气,板着脸道:“记着我的话,下不为例。”
“是,娘。”施伐柯忙不迭地乖乖应下。
心里却是有些失落的,青梅竹马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……以后,便不能见了啊。
也是,该避嫌的。
施伐柯的失落持续了半个时辰,很快就把这股子失落丢开了,瘸着腿也不安份,跳到厨房里想帮忙一起准备晚膳,却被陶氏轰了出来,只能蔫头蔫脑地在院子里拿菜叶子逗着笼子里的一只大公鸡玩。
那大公鸡模样看着有些磕碜,鸡毛又稀又短,爪子却是又大又尖锐,爪上还穿有金属假距,此时正立在草墩子上,昂着一颗小脑袋紧紧盯着那枝晃来晃去的菜叶子,圆溜溜的小眼睛里透着凶光。
别看它长得磕碜,它可是爹的心肝宝贝,嗯……在家里的地位可能仅次于娘和她吧,它可不是无名之辈,爹给它取了个名字叫狗胜。狗胜是一只斗鸡,而且目前从未尝过败绩,可谓打遍铜锣镇无敌手。
至于一只鸡为什么要叫狗胜这么深奥的问题,施伐柯也很想知道她爹是怎么想的。
“狗胜啊,你说,人长大了是不是就和小时候不一样了……”施伐柯低低地嘟囔。
狗胜眼睛凶狠地盯着她手上的菜叶,一动不动。
“也是,男女七岁不同席嘛,娘说得也不错,是该避嫌了。”施伐柯将手里的大白菜晃了晃,狗胜的脑袋也跟着晃了晃。
“你也这么觉得是吧。”
施伐柯点点头,煞有介事地道。
“哟,怎么又和狗胜一起玩了,小心它啄你哦。”这时,冷不丁地,一个笑嘻嘻的声音在门口响起。
“它敢,敢啄我们家小阿珂,回头炖了它喝汤!”一个大嗓门紧随其后。
施伐柯心虚地一缩脖子,回头甜甜地叫了一声,“爹,二哥,你们回来啦。”
施伐柯上头有三个哥哥,老大施纤纤是个捕头,老二施重山在自家的当铺里做事,老三施重海出门游学了。
这几日爹和二哥都在铺子里忙着盘货,这个时间正好一起收工回来了。
“爹也太偏心了,当初我不过拔了狗胜几根尾巴毛,就追了我两条街喊打喊杀的,这会儿倒是舍得拿它炖汤了。”施重山冲着小妹挤了挤眼睛,酸不溜丢地道。
草墩子上立着的狗胜一个哆嗦,将脑袋扎进翅膀底下,装死不动了。
“阿柯,来来来,看爹给你带了什么好东西。”施长淮没有搭理蠢儿子,笑眯眯地从怀里掏出一个镯子来,“今儿铺子里收到的,我一看这么漂亮就想起我们家小阿柯了。”
那是一个水汪汪的玉镯子,温润透亮,果真漂亮得让人挪不开眼,施长淮平时也喜欢三不五时地从铺子里带些小东西回来给闺女玩,但这么漂亮且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玉镯却是头一回见。
“这个很贵吧……”施伐柯摸了摸,也不知是爹怀里的温度,还是手镯本身的暖意,竟是入手生温,不由得惊叹道。
“放心戴着。”施长淮豪气地一挥手,“这种好东西当然要留给我闺女戴,而且你爹我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生意了,便宜着呢。”
唔……这是又有人被坑得挺惨吧。
施伐柯呵呵两声,在自家爹爹殷切的视线中,将玉镯套在了自己手腕上试了试……竟然不大不小,刚刚好。
“看吧,这镯子合该是我们家小阿柯的。”施长淮得意道。
施伐柯也只打算试戴一下算是全了阿爹的一片心意,戴过之后便打算伸手摘下来。
“怎么了,不喜欢吗?”施长淮见状,问。
施伐柯摇摇头,道:“这镯子太贵重了,戴在手上难免磕磕碰碰的,若是镯子的原主来赎,铺子里不好交代。”
虽然是自家铺子,但这么贵重的东西也不好随心所欲。
“不要紧,这镯子是死当,跟原主没啥关系了。”施长淮挥挥手,满不在乎地道,“镯子不就是让人戴的么,你且放心戴着。”
“竟然是死当?”施伐柯有些惊讶。
当铺其实“死当”是极少的,一般都是将东西抵押在当铺,然后定下当期,月利率当然不会低,如果到期不能赎回,才算为“死当”,东西归当铺所有,这也是一般当铺的普遍营利方式……但是一开始就定为“死当”,这原主是有多想不开?
亦或者此人根本从未接触过当铺,这才被坑了吧?
“嗯也是运气好,今天最后一单生意,我和爹都已经关了铺子准备走了,一个傻书生寻了过来说是急等钱用,要当了这个镯子。”一旁的施重山笑眯眯地道,“这玉镯成色上佳,我又看他急等钱用,就建议他死当,原以为会费一番口舌呢,谁知那傻书生一口就同意了。”
“傻书生?不是铜锣镇的人吗?”
“嗯,外头来的。”
施伐柯良心有点不安,“人家急等钱用,是发生什么事了吗?”
“是好事。”施重山神秘兮兮地眨了眨眼睛,“今儿个贺家那位大小姐抛绣球招亲,那傻书生正好赶上了,又刚巧被那颗绣球砸中了,这运气……所以需要银钱上门提亲啊,可不就缺钱了么。”施重山说着,“啧啧”两声,又道:“说起来这傻书生也不算傻嘛,舍不着孩子套不着狼,待成了贺家的东床快婿,要什么没有呢。”
贺家可是铜锣镇的首富,家中的连锁喜饼铺子都开到了京城,缺什么都不缺银子。
“可甜抛绣球招亲了?”施伐柯一脸的惊讶。
贺家只有一位待字闺中的大小姐,就是贺可甜。
忽然想起回来的时候,听到贺家喜饼铺子的方向传来的热闹和喧嚣……原来竟是贺可甜在抛绣球招亲?
外地来的书生……施伐柯突然想到了一个人,该不会爹爹口中这个傻书生就是陆池吧?!
正想着,里头陶氏敲了敲锅铲,扬声道:“都忤在院子里干什么,吃饭了!”
听声音,颇为不善。
大家齐刷刷一个激灵。
“阿柯,你娘心情不好?”施长淮拉着施伐柯,暗搓搓地问。
想也知道娘为什么心情不好,始作俑者的施伐柯有些心虚地支吾了一下,“你们先去吃,大哥在后院劈柴呢,我去叫他。”说着,转身便要走。
可她这一动,却被二人看出了端倪。
“阿柯,你的脚怎么了?”总是笑眯眯的施重山微微沉了脸。
“啊……不小心崴了一下。”施伐柯忙不迭地道。
大概是她回答得太快,表情又太可疑,施长淮和施重山父子俩都眯起了眼睛。
施伐柯暗暗叫糟。
“崴了脚而已,已经上过药油了,还有什么可问的,难道我还会虐待了她不成?”陶氏拎着锅铲走了过来,板着脸道。
施长淮赶紧端起笑脸,“哪能呢,我就问问,关心一下自己闺女嘛。”说着,对施重山挑了挑下巴,“还忤在这里干什么,没看见你妹妹腿脚不便,去叫你大哥来吃饭了。”
施重山心领神会,十分利索地应了一声,去后头院子里找大哥谈心去了。
见危机解除,施伐柯长长地吁了一口气,对上陶氏的眼睛,讨好地冲她笑了笑,结果陶氏板着脸根本不想搭理她,不由得有些讪讪。
此时陶氏是压根不想去看这个槽心的小闺女,一连生了三个儿子都是人精,一个个心眼都多得跟筛子似的,怎么就偏生这小闺女是个绵软的性子,又没气性又愚蠢,她是觉得她这点小心思能够瞒得了施重山那个小狐狸,还是觉得瞒得了施长淮那个老狐狸?
自欺欺人,简直没眼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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