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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84章


瞧这人吃的这么胖,她才不信,他们这的肉都卖没了,指不定给自己留多少呢?

还真让李如歌猜着了,肉他们肯定是不敢次次都留,不然让领导知道,他们手里有肉不卖给老百姓,几个人早被收拾了。

和李如歌说话的这人姓冯,因为这人从小就胖,所以大家都叫他冯胖子。

冯胖子这人别看长得一副憨厚样貌,可滑着呢,所以每次来整头猪的时候,他不留肉,或是少留点,但猪身上可不止就肉能吃吧?

所以他今天不但头蹄下水都留下了,还真留了一扇排骨。

啥东西总吃也腻,身为肉食组的组长,冯胖子不敢说自己猪肉都吃腻了,但换换口味,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
于是他就叫来另外两个人,他们组可不止他一个人,有好处自然大家都要沾沾光,否则他这个小组长也不好干。

几个人进屋商量了一下,很快就出来了,冯胖子使劲睁了睁小眯缝眼,往李如歌的背筐里瞧了瞧,开口问道:“小姑娘,你说你筐里有野兔,你拿出来看看,我看你带来几只?咱们再商量换不换的问题。”

李如歌早瞧见这里就三个人,筐里此刻就又多出来一只兔子。

“三只,就三只,多了没有,你看能换多少?合适我就换,不合适我就给亲戚家里送去。”

李如歌这样说,也是怕这几个人打她这几只兔子的主意,故意说,自家在城里也是有亲戚的。

几个人还真不是那样的人,只不过是怕就一只两只,三个人不好分罢了。

另一个人听李如歌说筐里有三只兔子,赶紧拉了拉冯胖子的袖子,满眼期盼的说了句:“冯哥,换吧。”

留的那些东西,本来就是几个人要分的,冯胖子见其他两个人都同意换,点了点头,“行,那就换。”

不过小姑娘就三只兔子,几个人的意思,猪头就不能给她了,不然他们就亏大了。

不给就不给,最后李如歌如愿换了四个猪蹄子,一个猪尾巴,一副猪下水,一扇肉还不少的排骨。

当然不少了,因为是给自己留的,要是外卖,不说那排骨上的肉剔的干干净净,也不会给你留多少就是了。

排骨那东西本来就是人吃一半狗吃一半的一道菜。

不过这话你搁在几十年后说还行,搁现在,人可吃不上一半。

所以在后世比肉都贵的排骨,现在还真不怎么受欢迎,最起码和肉比起来,可没人愿意啃骨头,不愿意吃大肉。

这也是几个人为啥不愿意拿大猪头来换,因为猪头上的肉多啊。

不过肉多也就一个猪头,几个人可能觉得就一个猪头有点不太好分,就问李如歌想不想要,如果想要,就再掏点钱,还可以卖给她。

掏钱啊?那还是算了,她现在就剩下八十五块钱了,家里还想再起一间屋子,大姐家盖房子还不知道有没有钱,这她还怕不够用呢。

小姑娘还是太小了,瞧几只兔子还挺肥,他们觉得占了小姑娘便宜,才会这样说。

可他们的好心,小姑娘还不领情,还用这么肥的三只兔子换了一堆没啥肉的骨头走。

好在还有一副猪下水,乡下人平时也没啥吃的,肯定瞧着那东西堆大,还觉得挺合适。

可对他们来说,那东西臭烘烘的,毕竟还是不能和肉比,而且他们也有点吃够那东西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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